為支持楊浦區深入開展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區建設工作,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加快創新型城區建設,上海市和楊浦區共同設立上海市楊浦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區建設和發展專項資金。根據《楊浦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區建設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和相關細則,楊浦區人民政府特發布本指南。
一、專題
(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
建設目標:在以現代設計等產業為代表的知識型服務產業領域,以電子信息、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等為代表的高新技術產業領域,以云計算、物聯網、智能電網、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產業為代表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鼓勵建設面向中小企業服務、專業化技術服務平臺,提供專業化技術手段支持,推動高校和科研院所資源的開放共享,支撐創新的展示和應用,加快技術轉移和擴散,降低中小企業創新成本,提高企業的創新效率。
支持方式:采用無償資助方式,最高不超過項目總額的50%,資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楊浦區財政性資金支持的,原則上不再予以支持。
申請條件:(1)申請單位必須為在本市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無不良信用記錄且注冊年限在3年以上的企事業單位,要具備專業技術服務能力,擁有穩定的服務團隊,明確的服務規范,擁有行業相關資質的優先。(2)專業平臺所處產業領域需符合楊浦區“十二五”產業發展規劃,屬于“兩個優先”發展產業領域的優先予以支持。(3)申請單位需承諾平臺每年服務企業的數量不少于500家(其中,在楊浦區內注冊企業的數量不少于300家),平臺建設或運行主體注冊在楊浦區的優先。
(二)創新產業體系建設
方向1: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應用示范
建設目標:在云計算、物聯網、智能電網、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產業領域,支持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設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在楊浦區開展關鍵技術的工程化集成和示范,探索商業模式,推動規模化應用。
支持方式:采用無償資助方式,最高不超過項目總額的20%,資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楊浦區財政性資金支持的,原則上不再予以支持。
申請條件:(1)申請單位必須為在本市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無不良信用記錄且注冊年限在3年以上的企業,在相關領域已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聯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申請的優先;(2)項目應用示范的主體區域必須在楊浦區的行政區域范圍內。(3)申請單位須具有相應的項目建設和實施能力,保證項目實施所需的資金和人員投入。
方向2:楊浦區科技小巨人企業培育(相關工作要求參照《上海市楊浦區科技小巨人工程實施辦法》,詳細指南另發)
(三)高層次創新人才引進培養
建設目標:支持以中央和上海千人計劃為代表的高層次人才引進項目,鼓勵和支持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在楊浦創新創業,加快推進楊浦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建設。
支持方式:具體資助方式參見《楊浦區關于加快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意見》。
申請條件:具體條件參見《楊浦區關于加快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意見》
(四)創新科技金融服務
建設目標:支持設立政府性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引導社會創業投資基金投向符合產業發展重點支持方向和領域的項目;支持擔保公司對主要在楊浦企業進行融資擔保;支持基金公司落戶楊浦。
支持方式:采用貸款貼息、擔保費補貼、資本金注入、風險補償,無償資助等。
申請條件:(1)引導資金投資的創投基金應不低于80%比例落戶楊浦;(2)支持的擔保公司對外擔保貸款貼息、擔保費補貼,擔保的企業應不低于80%比例落戶在楊浦;(3)支持募集資金到位并開始投資的基金公司,在楊浦區租賃辦公用房。
(五)創新國際化水平建設
建設目標:支持區域內相關機構與國際組織等相關機構合作,吸引各類國際創新資源和要素集聚發展。
支持方式:采用無償資助方式,最高不超過項目總額的40%,資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申請條件:(1)申請單位須與國際組織合作伙伴簽有合作合同(協議)或其他相應文本,并提供合同(協議)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須附中文譯件)。(2)合作項目需在楊浦區行政區域范圍內實施。
二、執行期限
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受理部門
專題(一)、(二)、(五)、(六)受理部門為楊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聯系人:王瑄 聯系電話:021-65690561 55098278
專題(三)受理部門為楊浦區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服務中心。聯系人:丁盛 聯系電話:021-55062055
專題(四)受理部門為楊浦區金融服務辦公室。聯系人:祝傳銘,聯系電話:021-65104278。
四、申請方式
1、本指南通過“上海科技”網站或“上海楊浦”網站上公開發布,凡有意向申請者可以根據上述網站上本指南所附“項目編制要點”編制項目申請書,并送交各相關受理部門。
2、本指南申請起始日期為2012年9月10日,截止日期為2012年9月29日。項目申報時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一式3份,提交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所有書面申請材料需采用A4紙雙面印刷,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書面材料集中送達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9:00-17:00。
3、受理部門在收到書面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形式審查,如不符合申報要求或缺少相關材料的,將予以退回或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補齊。
附件:上海市楊浦國家創新型試點城區建設和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可行性方案(下載)
上海市楊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